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3-02-22 17:27作者:金融监督管理局站管来源:滁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阅读:字体【  

广大市民朋友们:

2023年春节将至,为营造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环境,滁州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准备了一份《防范非法集资小贴示》,让大家认清非法集资特征和表现形式,避免陷入非法集资陷阱。

一、非法集资的特点

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

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是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二、非法集资的主要手段

1.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暴富”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投资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者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旗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3.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遭虚假声势。

4.利用亲情诱骗。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三、非法集资具体表现形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7.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8.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四、非法集资的危害

一是非法集资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和大量社会治安问题,甚至引发局部地区的社会动荡。

二是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会蒙受严重经济损失,甚至倾家荡产、家破人亡。

三是非法集资属违法行为,参与者可能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受到法律制裁。

五、非法集资的法律责任

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受法律保护。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来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六、防范非法集资的方法

首先对于高额回报以及工资支付等项目要保持警惕,并且可以和亲戚朋友进行沟通,或向有关部门核实真假,以免上当。

其次要建立正确的理财观念,高收益的同时会伴随着高风险,特别是不规范的经济活动,风险会很大,所以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选择正确的投资渠道。

如果发现有人加入了非法集资项目,请千万不要一起参与,并劝说亲友尽早退出,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财产安全。同时,请及时收集和保存广告宣传资料、推介会录音录像、合同协议、转账凭证等证据,主动向滁州市处非办等有关部门提交证据或线索,我们将根据核查结果给予相应奖励,并严格保密。

 

有奖举报电话:0550-3515108;

邮箱:czcfb2171786@163.com。

滁州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宣)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