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7年部门决算
2018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滁州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设置
第二部分 滁州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滁州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表(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滁州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各项金融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和全市金融运行情况,履行地方投融资管理职能,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投融资服务。
(二)联系驻滁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协助做好地方金融监管工作,为金融监管机构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三)负责驻滁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投入考核工作;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地方金融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地方金融机构有关改革工作,促进地方金融建设。
(四)承担驻滁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行业的协调服务工作;联系各类金融机构,引进市外金融机构入驻,并做好配合服务;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五)承担融资性担保业务的监管,促进融资性担保业务健康发展,防范化解融资担保风险。
(六)负责全市企业上市工作的统筹规划,摸排、遴选本地区符合产业发展规划的上市后备企业、促进全市资本市场的改革、培育和发展,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推动组织企业上市工作;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
(七)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市金融风险;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推进金融行业诚信环境建设。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滁州市金融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为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没有增减户数。
纳入滁州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滁州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本级 |
第二部分 滁州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436.18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436.18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1.53万元,下降4.7%,主要原因:金融考核奖励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414.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1.09万元,占99.28%;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万元,占0.7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24.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13万元,占47.35%;项目支出223.61万元,占52.65%;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33.19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433.19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4.52万元,降低5.36%,主要原因:金融考核奖励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1.09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9.2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9.14万元,降低6.6:%。主要原因:金融考核奖励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1.7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29%。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87万元,增长4.68%。主要原因:一是金融部门行政支出增加;二是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1.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41万元,占7.4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2万元,占1.95%;金融支出372.09万元,占88.23%;住房保障(类)支出10.02万元,占2.38%。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2.58万元,支出决算为42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金融考核奖励经费增加;二是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98.14万元,占46.98%;项目支出223.61万元,占53.02%。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4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48万元,支出决算为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74万元,支出决算为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5.81万元,支出决算为10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4%,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一致。
(5)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0.34万元,支出决算为57.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3%,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一致。
(6)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金融部门其他行政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金融考核奖励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21万元,支出决算为8.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的提租补贴支出,主要用于符合国家规定的提租补贴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8.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3.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公用经费44.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滁州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 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滁州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比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滁州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为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滁州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滁州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共有车辆0辆。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滁州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组织对2017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1个项目,涉及资金212万元。评价结果显示:项目立项符合单位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 绩效目标合理, 项目较好完成了目标任务, 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可根据本部门预算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相关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滁州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