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金融办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7-02-28 17:30 来源:滁州市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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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务公开办:

        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滁政办【201653号)要求,现将我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16年因人事变动,我办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明确以办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指定专人负责处理全办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日常事务,为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通报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相应栏目有关情况,有效促进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

    (二)加大考核

    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研究解决我办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金融办内部考核目标任务。

    (三)完善激励问责机制

    制定市金融办信息报送工作方案,把信息报送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对信息任务完成好的科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信息任务完成不到位的科室,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公开事项,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以来,我办结合重点工作,共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450条,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487条,保持每月信息公开数量25条以上,涉及人事信息、部门动态、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财务预决算、招标采购、行政执法等方面。同时加强新媒体的应用,在我办微博、政务微信发布信息78条。我办积极配合市网信办社会信用体系平台建设,设置专栏,及时上传审批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6年,我办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办按要求应公开的信息全部予以了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办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事项,因此也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办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更新及时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多为工作动态类信息,政策解读方面公开比例较低。

    针对上述问题,今后我办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一是进一步督促各部门撰写信息并及时报综合科予以公开;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各科室的培训力度,要求对我办草拟文件及时进行解读。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6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政府金融办

        201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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