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金融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16:22 来源:滁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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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滁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滁政务办〔20241号)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围绕优化金融供给、创新金融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优化营商环境和为企纾困解难等重点领域,依法及时公开政府网站政务信息374条,其中动态类信息309条、目录类信息55条、概况类信息3条;落实全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项提升行动,按要求增设地方金融组织监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金融安全防范三个金融领域重点目录,并已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全年收到留言数量1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持续推进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2023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无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目前我局无行政规范性文件,当年也未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落实信息内容发布三审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图片关、音视频关、舆情关,确保内容安全,切实防范网络意识形态风险。

    (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动态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工作职责落实到人。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各类培训会和工作推进会,对市政务公开办及第三方测评机构反馈的问题清单,立即整改,及时反馈。召开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统筹部署重点工作,分析差距和不足,制定强化落实措施,持续巩固提升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深入分析政务公开反馈问题清单及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内容不够全面;向社会征集意见与策解读较少等情况

    下一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重点领域栏目建设,聚焦群众热切关注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注重信息的实用性和准确性,提高信息编撰能力,确保群众看得懂、信得过。在政策解读方面,更加注重内容质量,制作简明易懂、直观清晰的解读材料,避免罗列式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同时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文件同步发布,便于群众及时了解最新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滁州市金融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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