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滁州市2024年度“安徽惠民保推广沟通协调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5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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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建立滁州市2024年度“安徽惠民保

    推广沟通协调机制的通知

     

    各县(市、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局、医保局、税务局、各银保监管组: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减轻我市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负担,促进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根据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度“安徽惠民保”参保工作的通知》(皖金〔2023〕62号)文件精神,推动我市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安徽惠民保”(以下简称“惠民保" )参保工作的有效落地,确保实现保民生、广覆盖、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目标,现建立滁州市2024年度“安徽惠民保”工作推广沟通协调机制,并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惠民保"工作,适时进行通报并形成工作总结。

    市财政局做好财政支持,鼓励各县(市、区)利用财政资金为特殊困难群体集中办理“惠民保”提供资助。

    市医疗保障局配合做好“惠民保”宣传、推广,推动“惠民保”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同步参保。

    市税务局做好企业税收优惠保险政策的宣传、落地,协助做好共保体单位与企业的对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滁州监管分局对“惠民保”共保体加强监管,依法依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作为主承办单位和行业内牵头单位,做好日常数据、工作进展的汇总、上报。指定的共保体机构要全力推进,做好宣传和销售,按要求定期上报数据。

     

    滁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滁州市财政局

     

    滁州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滁州税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滁州监管局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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