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打造“亭满意”营商环境获得信贷指标对标提升方案

发布日期:2020-12-08 10:53作者:金融监督管理局站管来源:滁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阅读:字体【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部署,坚持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高水平对标、高效率承接、高质量融入,对标省外先进、对标省内一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奋力打造滁州“亭满意”营商环境服务品牌,为在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中展现滁州作为、走在全省前列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四个“进一步”对标提标,争创一流: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贷款投放,确保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较年初增速;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获贷成功率,确保有贷款余额的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进一步优化贷款审批流程,确保企业获得信贷便利度有效提升;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确保普惠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

提升举措

1.深化信用信息平台应用。依托安徽省农村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推动“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创建,促进乡村振兴,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鼓励支持发展市场化征信公司,解决信贷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信贷服务能力。

(责任部门:人行滁州市中心支行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提升申贷便利度。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优化企业开户服务水平,进一步压缩贷款申请、资产评估、授信审查、合同签订和发放贷款等环节流程,整合简化信贷申贷材料,进一步提高申贷获得率。推动建立信贷业务流程主动公开机制,制定信贷办理流程图,注明办理时限和所需材料,主动向客户群众公开。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大数据优化信贷服务,充分运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线上渠道,实现客户线上自助申请,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

责任部门:滁州银保监分局牵头,人行滁州市中心支行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提高小微企业获贷率。搭建滁州市中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利用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各类金融和中介资源,通过“皖事通办”平台、手机端APP、网站、政务服务大厅金融服务自助设备为企业提供免费注册、需求发布、产品推荐、融资对接、中介服务等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推动辖内金融机构入驻中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发布特色金融产品,为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搭建融资信息桥梁,形成融资服务平台与核心企业、金融机构三方业务系统直连的线上融资模式,实现融资信息的自动交互,帮助小微企业提高获贷成交率。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人行滁州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滁州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前

4.强化货币政策支持。认真落实定向降准政策,降准释放资金专项用于小微企业、“三农”等领域信贷投放。用好再贷款资金,每年再贷款额度不低于10亿元,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使用再贷款政策,支持普惠口径小微企业、单户授信金额不高于3000万元的民营企业以及涉农企业和贫困地区企业。支持银行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发展便利续贷业务和信用贷款。将小微企业贷款享受风险资本优惠权重的单户贷款额度上限由500万元提至1000万元。落实再贴现政策,每年安排不少于10亿元再贴现资金,专项支持商业银行开展民营和小微企业票据融资。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央行资金发放的贷款或办理贴现的,利率要低于同档次同期限的贷款或贴现利率。

责任部门:人行滁州市中心支行、滁州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创新金融产品服务。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有市场、有订单、有效益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鼓励金融机构为“小个农”主体量身推出金融产品,结合“小个农”抵押担保难题,合理确定信贷模式、贷款额度、放款进度和回收期限。加强与市经信局等部门合作,大力推广应用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服务平台,积极推动核心大企业与融资平台开展系统对接,支持企业应收账款、仓单和存货质押等方式融资,全年实现民营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40亿元以上。加大与市财政局、市公管局等部门合作,推动“政采贷”融资业务健康有序发展。加强与省信用担保集团对接力度,推广“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业务。

(责任部门:滁州银保监分局牵头,人行滁州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公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

6.多策降低融资费用。督促各银行保险机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市场化原则,将普惠金融有关监管、货币、财税倾斜政策获得的优惠,在内部定价和考核机制中体现,确保政策红利传导到小微企业。坚决杜绝不合理收费、存贷挂钩、强制捆绑搭售等现象,切实规范信贷融资收费。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收费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要求,强化落实“两禁两限”规定。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逐步降至1%以下,将符合条件的科技融资担保业务全部纳入“4321”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对暂时遇到困难的民营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区别对待、“一企一策”,分类采取处置措施,不盲目停贷、压贷、断贷。

(责任部门:滁州银保监分局牵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接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7.推广规范信用产品应用。鼓励金融机构发展免担保、免抵押的信用贷款业务。扩大“税融通”业务支持企业范围,将 M 级以上(含M级)纳税人列入支持对象,力争“税融通”累计投放额超过15亿元,享受“税融通”企业户数同比增长率不低于20%强化“税融通”贷款的效果监测和序时调度,坚持用数据说话,推动银行机构线上线下一同发力,着力提升全市“税融通”贷款发展水平。

责任部门:滁州银保监牵头人行滁州中心支行市税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8.持续推动续贷支持。加大续贷政策落实力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管控好风险的基础上,加强续贷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合理提高续贷业务在小微企业贷款中的比重,简化续贷办理流程,支持正常经营的小微企业融资周转“无缝对接”。各地加大推广续贷过桥业务力度,优化续贷过桥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底前续贷过桥资金年周转 16次以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合理设置流动资金贷款期限,研发适合小微企业的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产品。督促各银行机构持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金融支持,对符合条件、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贷款,通过展期、调整担保方式、续贷等方式进行帮扶。

责任部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人行滁州中心支行滁州银保监、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9.加大金融政策宣传力度。梳理金融惠企政策,推进金融政策线上发布,加大“线上+线下”双渠道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继续组织开展金融暖企稳岗专项行动“四送一服”专项企业融资服务活动等专项银企对接活动,常态化开展多形式银企对接工作,推动银行主动上门送政策、送服务,畅通银企交流互动渠道,促进银企互信合作。同时,强化对接效力跟踪,及时了解企业融资需求解决进展,提高履约率。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及时反映行业诉求,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市场拓展、权益保护、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服务。

责任部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人行滁州中心支行、滁州银保监分局、市经信局、滁州经开区管委会、中新苏滁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四、保障措施

1.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各方合力

各县(市、区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结合地区发展实际,开展各类型、多层次交流对接,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进一步提升。金融监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督引导职责,加强对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监管评价,切实引导加大对制造业企业、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动更加合理有效的信贷投放。

2.加强信贷监测,提前研判形势

建立快速统计机制,重点跟踪统计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延期还本付息、减费让利等情况。各获得信贷指标责任部门在每次向上报送数据前,需提前进行会商,分析研判数据在全省争先进位情况。

3.加强评价督导,确保政策落实

强化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工作督导,加强对获得信贷相关指标的调查指导,对工作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窗口指导、约谈高管、联合通报等举措,确保国有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完成年初制定的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投放计划,确保地方性法人银行完成“两增”目标。